晋农机生字(2016)9号
各市农机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灾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农明字〔2016〕第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制定和实施农机化防汛抗灾应急预案,组织农业机械适时投入农业防汛抗灾,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做好工作。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汛期农业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