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16-12-22 20:16:14来源:山西省政府网

晋农机科便字﹝2016﹞29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等。省外或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不应当超过两项(不同计划允许两项,同一计划只允许一项)。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公开招标项目,允许其他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参与。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其它详细要求参见附件中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负责人职称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期限等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4、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客观,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组织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

  5、各计划指南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和相关附件(详见各计划指南要求)。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除指南有其它规定以外)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省农机局科技处。如有其它具体要求,参见各计划申报指南

  2、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09月28日至11月16日。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珂

  电 话:0351—2023093

  邮 箱:sxnjkjc09@163.com

  附 件: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