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村人居办:
省农村人居办决定开展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创建试点工作,请各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
一、申报条件
(一)资源禀赋丰富,地域特色明显。突出自然风光美、生态环境好、历史文化多、产业基础好等条件,突出乡村旅游主题,通过创建,能够打造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新品牌,培育一批精品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
(二)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有较好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础、地域特色文化产业等,一二三产业发展基础好,通过创建,能够进一步拓宽农村经济发展渠道,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保障农民增收。
(三)工作基础较好,齐心协力创业。创建区所在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凝聚力强,村务管理民主,村民参政议事的积极性高,干群关系和谐,能够齐心协力创业致富。
(四)县级积极性高,主导统筹推进。能够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在资源统筹方面的组织优势,加强各类资金在县级整合使用,强化财政资金撬动放大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吸引社会多方投资创建区,多管齐下,统筹推进。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包括基础资料、存在优势、发展目标、初步计划、效益评估、组织保障等方面(有图片的尽可能附上,有条件的要附影像资料),有规划的附规划。
(二)申报程序。由县级准备申报材料,交各市农村人居办把关后,报省农村人居办。省里将组织对试点创建区进行汇报演讲,并一一实地考察。
(三)批复实施。省农村人居办对确定下的创建区名单批复下达各市,市里要加强工作指导,各县统筹组织实施。
(四)开展创建。各县要根据创建区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创建步骤,积极建立共建共赢的创建好机制,创建一片,带动一域。
有关材料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农村人居办。
联系人:李 固 谢治宇
电 话:0351-8235312、8235202
Email:rjb4018810@163.com
附件:省级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创建试点名额
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省级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创建试点名额
市 名 | 数 量 |
太原市 | 1 |
大同市 | 1 |
朔州市 | 1 |
忻州市 | 1 |
吕梁市 | 1 |
晋中市 | 2 |
阳泉市 | 1 |
长治市 | 2 |
晋城市 | 1 |
临汾市 | 1 |
运城市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