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督查齐上阵 紧盯问题促整治
6月23日,晋中市召开“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督察组汇报会和培训会。市政协主席、全市“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总指挥赵庆华,副市长任忠,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秘书长鹿建平,市政协秘书长邢俊杰,市农委主任赵向平出席。11个包县(区市)督查组和4个巡查组所有成员参加了会议。
汇报会上,十一个包县(区市)督查小组负责人对近期“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拆违治乱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突出亮点、群众反响等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攻坚行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自晋中市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积极投身环境整治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21日,全市共拆违14432处151.58万平米,完成进度的58.16%;腾退土地226.88万平米,占总数69%;处理生活建筑垃圾105616处、占道经营10154处、乱停乱放车辆4776处、无序广告45502处、未处理秸秆2415.9亩、牲畜散养点945处、缺失不规范绿化带林带5384处、裸地211432平米、不规范建筑和施工工地417处、土路451条、缺损标牌标线802处、路灯缺失1988盏、违规加水洗车点410处、无序电杆电线1748处,破损路面575843.94平米。
总指挥赵庆华对十一县(区市)开展“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中出现的亮点和问题进行了逐一点评,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新思路的角度,站在依法治国的角度,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有效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排队,一般性问题普遍性交账,重点性问题单独交账,树立督查权威,形成强大的推动力;要找准站位,巡查督导组把主要精力盯住包县(区市)督查组,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将任务目标化、责任化;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将举报线索作为推动行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武器,认真严肃回应群众关切,正视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大督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加快核查“三摸”各项数据的精准性,在督查“全”和“重”上下功夫,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副市长任忠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和我市“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把农村环境整治与环保督察整改、生态治理修复结合起来,与发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和经验导向,立足实际,明确目标,以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要内容,注重农村环境提质工作的艺术性、文化性,点面结合、典型领路,重拳出击、消除“顽疾”,推动农村面貌大改观大变样。
培训会上,农委主任赵向平就农村环境治理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就《晋中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晋中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标准、任务分解和有关制度》进行了解读,他特别指出,晋中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标准共分十一部分94条款,分别为农村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置规定,国、省、县、乡、村道路环境整治标准16条,农村垃圾整治标准4条,农村污水整治标准15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标准19条,村容村貌整治标准7条,村庄绿化整治标准7条,私挖滥采整治标准4条,旅游景区整治标准12条,河道、水库整治标准5条,农村建筑工地整治标准5条。《标准》的出台,为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有“规”可依,有“标”可循,为下一步的督查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对各巡查督导组和包县(区市)督查组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对“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各部门的执行标准进行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