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沁水县迅速行动,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和力度,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和方法,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狠抓“拆”。对乱搭乱建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县城方面,已拆除违建4处,清理流动摊点16个,取缔店外店4个、占道市场1个、“露天烧烤”点1个,整治面积2360平方米;农村方面,对沿路、沿街的临时摊点、违法建筑进行清理搬迁,已拆除房屋35间,违规设置广告塔(柱)3处。
二是狠抓“清”。按照“分类、减量、无害、资源化”思路,清除城乡垃圾,县城方面,已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3处,清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土堆38处、煤堆27处、柴草堆8处、物料堆18处;农村方面,清理河道80公里、垃圾4万余立方米、乱堆乱放杂物1000余处、煤矸煤泥3万余吨,清理沿路杂草、刷白路牙120公里。
三是狠抓“治”。围绕打好“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500米、支管网2000米,建设污水管网检查井45座;对沿路、沿村庄的残留农膜、化肥、种子包装袋进行清理回收,清理取缔小散乱企业、畜禽养殖场65处。
四是狠抓“整”。围绕城乡公共秩序、道路标识标志、景区市场秩序、“三线”(电力线、通信线、有线电视线)混象、旅游景区景点标识标志五大重点开展整治,县城方面,整治桥体广告2处、线杆广告2处、电子显示屏1处、墙体立面广告500平方米,开工实施花园路、北坛路拓宽、线路入地、美化亮化等综合改造工程;农村方面,对沿路、沿街小广告、旧标语进行清理,粉刷墙壁5万平方米。
五是狠抓“建”。正在制订财政补助政策,计划按照每村3—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推动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正在筹划成立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机构;出台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奖惩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调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环境集中整治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