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说明
关建勋
(2017年6月1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意见作一说明。
这次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楼阳生省长亲自提议和部署的,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以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脏乱差”问题,增加广大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一次具体行动。本次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三环三沿(即环村、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沿路、沿沟、沿河)”为重点,以“三治(即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三无(即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无污水废水乱排乱流、无农业生产废弃物乱丢乱埋)”为目标,为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打好基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一、 整治行动主要内容
重点是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三方面。
(一)治垃圾。重点是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庭前院后及田边、河塘的垃圾,规范和清理煤堆、粪堆、料堆、柴堆等“四堆”,做到村内村外、庭院内外整洁卫生,杂物、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摆放有序。清理道路、景区沿线的各类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定点设置适当数量的垃圾投放(回收)点。清理山沟沿线及饮用水源地的积存垃圾,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恢复原有生态风貌,恢复原始功能。清理河道内和乡村管理的水库大坝附近的工业、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桥涵、挡水建(构)筑物,实现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障碍物和漂浮物。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和打击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规范各种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完善定点收集、定时清倒、密闭清运、集中处理机制,避免重复污染。
(二)治污水。重点是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及在河渠沟偷排污水。要对农村公共场所、集中居住程度较高居民区洗涤、粪便等污水乱倒乱排现象进行规范,对多年来长期排放污水形成的臭水坑、臭水池、臭水沟进行整治。要围绕中小型河道、水库、水渠,全面排查工业和生活废水直接或间接非法排入河(沟、渠)道,全面清理河(沟、渠)内污水坑、臭水坑,对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污染农田、危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污水偷排行为。对村庄内公共厕所、中小学厕所进行无害化改造,鼓励有针对性地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防控和减少病媒生物性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是清理畜禽粪污,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整治秸杆无序放置和焚烧,整治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要排查规模养殖场是否全部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对条件不具备的要及时整改。在养殖大县开展病死动物乱弃乱埋专项整顿行动;对村庄散养畜禽进行规范,做到动物粪污和病死动物及时清理,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要整治秸秆乱扔、乱堆、乱放现象,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整治秸杆焚烧行为,对城乡结合部、交通干道两侧、机场周围等重点区域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各地要通过市场化和行政手段,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药化肥包装、废弃农膜、根茬(枯秧)、育秧盘、谷壳、果壳等废弃物乱丢乱弃、随意堆放现象进行整治,该清理的清理,该回收的回收,严禁随意焚烧、任意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生产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 基本要求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广泛动员、农民参与,标本兼治、立足长效”的原则,省级统筹协调,市级规划督导,县级组织实施,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行动为期3个月,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从今天(6月1日)开始至6月10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进行前期准备,要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11日至8月15日为第二阶段,主要是进行集中整治,要动真碰硬,下真功夫,打歼灭战,求实效果。8月16日至8月31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总结整治成果,评估验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